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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奎实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8万吨铝灰渣项目(调整)环保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盛奎实业有限公司
2024-01-1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盛奎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余姚市丈亭镇台商投资工业园区,占地面积80605.34 m2,主要生产铝合金建筑型材料和新型铝锌合金建筑型材,现拟投资9586万元,于现有厂区内实施技改,对原聚合氯化铝生产线工艺进行优化,取消氨水生产,新增二次铝灰火法生产铝酸钙粉生产线1条、高铝熟料生产线6条。本项目实施后,保持年综合利用8万吨铝灰渣能力不变,原年综合利用8万吨一次铝灰渣调整为年处理一次铝灰为3万吨,二次铝灰为5万吨。同时,项目完成后,可形成生产热回收铝产品1.4万吨/年,液体聚合氯化铝产品13.2万吨/年,固体聚合氯化铝产品0.3万吨/年,铝酸钙粉4万吨/年,低铝混合料产品0.9万吨/年,高铝熟料3.325万吨/年和2.285环保砖万吨/年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项目已在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108-330281-04-01-979105。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详见表1.1-1。

表1.1-1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一览表(环境空气)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相对厂址

相对厂界

规模

环境功能区

行政村

自然村

X/m

Y/m

方位

距离(m)

凤东村

凤东村

336905

3323027

居住区

人群

ES

~380

~2990人

GB3095-2012 二类

周家山

336977

3322647

居住区

人群

ES

~550

柯家

336653

3322026

居住区

人群

ES

~1095

朱家

337038

3323962

居住区

人群

EN

~450

张家

337545

3323601

居住区

人群

EN

~860

祝家渡村

潘家

337663

3322156

居住区

人群

ES

~1500

~2191人

季家

338857

3320771

居住区

人群

ES

~3070

柳家

336760

3321184

居住区

人群

ES

~2000

祝江村

337987

3320981

居住区

人群

ES

~2555

胡界村

胡界村

335243

3321626

居住区

人群

WS

~1770

~2720人

胡界新村

335749

3321292

居住区

人群

WS

~2020

顾家埠

335703

3321154

居住区

人群

WS

~2185

三江社区

334594

3321575

居住区

人群

WS

~2010

~2515人

寺前王村

胡家

336671

3323865

居住区

人群

N

~240

~2678人

朱家车

335164

3325989

居住区

人群

WN

~2460

陈夹岙

335719

3325556

居住区

人群

WN

~1750

渔溪村

桂家新区

334245

3323377

居住区

人群

WN

~1973

~3156人

桐树园新村

335202

3323688

居住区

人群

W

~1030

丰泽梅园

334047

3323663

居住区

人群

W

~2200

渔溪名苑

333939

3323953

居住区

人群

W

~2330

诺顶庄园

334009

3323049

居住区

人群

WS

~2170

丈亭村

丈亭村

333825

3321976

居住区

人群

WS

~2830

~2276人

沿江村

余家

333859

3320948

居住区

人群

WS

~3240

~426人

郑家渡

334243

3321113

居住区

人群

WS

~2890

翁方村

宋家

334528

3321038

居住区

人群

WS

~2780

~249人

应家

334743

3321048

居住区

人群

WS

~2775

姚东村

下新屋

338050

3324085

居住区

人群

EN

~1380

~1670人

徐家竹桥

338862

3322511

居住区

人群

ES

~2245

车林桥

338441

3323507

居住区

人群

E

~1760

余姚三中

334664

3322410

学校

人群

WS

~1834

/

(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附近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调查,项目附近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表1.1-2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一览表(水环境)

名称

水域功能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南侧内河

(GB3838-2002)Ⅲ类

南侧

约10m

(3)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土壤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1km范围内土壤保护目标详见表1.1-3。

表1.1-3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一览表(土壤)

保护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

相对厂址

相对厂界

环境功能区

X/m

Y/m

方位

距离(m)

土壤环境

农田

336548

3323950

N

~300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农田

337018

3322966

SW

~700

农田

336888

3322458

SW

~900

农田

335633

3323669

W

~590

农田

336346

3323164

S

~120

农田

337248

3323843

EN

~650

凤东村

336905

3323027

ES

~38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

周家山

336977

3322647

ES

~550

朱家

337038

3323962

EN

~450

张家

337545

3323601

EN

~860

胡家

336671

3323865

N

~240

(5)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项目5km范围内环境风险保护目标详见下表1.1-4。

表1.1-4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相对厂址

相对厂界

规模

行政村

X/m

Y/m

方位

距离(m)

凤东村

336905

3323027

居住区

ES

~380

~2990人

祝家渡村

337663

3322156

居住区

ES

~1500

~2191人

胡界村

335243

3321626

居住区

WS

~1770

~2720人

三江社区

334594

3321575

居住区

WS

~2010

~2515人

寺前王村

336671

3323865

居住区

N

~240

~2678人

渔溪村

334245

3323377

居住区

WN

~1973

~3156人

丈亭村

333825

3321976

居住区

WS

~2830

~2276人

沿江村

333859

3320948

居住区

WS

~3240

~426人

翁方村

334528

3321038

居住区

WS

~2780

~249人

姚东村

338050

3324085

居住区

EN

~1380

~1670人

余姚三中

334664

3322410

学校

WS

~1834

/

梅溪村

333452

3327139

居住区

WN

~4400

~1140人

半岙村

335252

3326448

居住区

WN

~2840

~2074人

汇头村

333284

3325351

居住区

WN

~3465

~1737人

汇龙村

332830

3323352

居住区

W

~3290

~1895人

龙南村

331402

3323510

居住区

W

~4880

~2210人

三七市社区

340015

3323823

居住区

EN

~3400

~1489人

三七市村

339889

3322900

居住区

E

~3160

~3312人

幸福村

339986

3322253

居住区

ES

~3485

~4317人

石步村

340708

3325755

居住区

EN

~4460

~2956人

胜利村

340650

3321441

居住区

ES

~4350

~2305人

大霖山村

338615

3327402

居住区

EN

~4280

~1349人

江中村

336645

3319136

居住区

S

~4000

~3866人

翁方村

334919

3320323

居住区

WS

~3200

~3550人

官路沿村

334829

3318679

居住区

WS

~4820

~558人

沿江村

333347

3320701

居住区

WS

~3880

~1500人

五马村

332589

3320290

居住区

WS

~4780

~447人

余姚市三江小学

333341

3323395

学校

W

~2930

/

三七市镇胜利小学

340833

3321688

学校

ES

~4600

/

三七市中学

339482

3323069

学校

E

~2860

/

余姚市三七市中心小学

340015

3322994

学校

E

~3430

/

翁方社区卫生服务站

335659

3320116

医院

WS

~3250

/

丈亭镇龙南社区卫生站

331396

3323028

医院

WS

~4870

/

(6)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边以企业、村庄为主。项目附近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各预测点短期浓度贡献值中小时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0%。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各预测点的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二类区要求的30%。达标因子的叠加预测结果的短期浓度日均值浓度能符合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附录A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 2018)附录D及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要求。故本项目营运期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压滤机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污水处理站浓盐水、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喷淋废水和冷却工序产生的循环冷却水排水,其中压滤机冲洗废水和污水处理站浓盐水直接回用于聚合氯化铝生产,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和喷淋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塔,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因此只要企业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切实做到污水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各声源产生的噪声衰减至东、南、西侧厂界的声级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侧能满足4类标准。因此,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各声源产生的噪声衰减至各厂界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建造,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设施工作,同时做好厂内污水处理收集处理系统防腐、防渗、防沉降及厂区地面硬化防渗,加强固废堆场和表面处理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

通过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风险,企业要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类别

项目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水

喷淋废水、压滤机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

压滤机冲洗废水和污水处理站浓盐水直接回用于聚合氯化铝生产,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和喷淋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塔,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废气

铝回收线

投料、筛分球磨、分离粉尘

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颗粒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中的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熔化烟气、冷却废气、保温炉废气、铸锭废气(铝灰一车间)

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碱喷淋”装置处理后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排放限值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的有关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中不涉及的重金属污染物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

熔化烟气、冷却废气(铝灰二车间)

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碱喷淋”装置处理后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铝酸钙粉/低铝混合料生产线

球磨粉尘、投料粉尘、冷却废气、包装废气

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满颗粒物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

回转窑烟气

收集后经一套“PNCR+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碱喷淋”装置处理后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根据《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重点区域内的工业炉窑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控制,HCl、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

锡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逃逸氨的排放限值满足《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中的相关标准

聚合氯化铝生产线

聚合废气、压滤废气、烘干废气、盐酸储罐废气

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6)排放(其中聚合废气在碱喷淋前需进行两级水喷淋处理)。

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天然气燃烧废气

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另根据《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试行)低氮排放要求,NOx排放浓度稳定在50mg/m³以下

高铝熟料生产线

投料粉尘、冷却粉尘、包装废气

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

煅烧烟气

收集后经一套“PNCR+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9)排放。

根据《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重点区域内的工业炉窑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控制,HCl、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逃逸氨的排放限值满足《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中的相关标准

环保砖生产线

水泥筒仓呼吸废气

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颗粒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2排放限值

配料废气

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颗粒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2排放限值

公用工程废气

铝灰暂存库废气

车间密闭,控制储存量,采用微负压收集,废气采用酸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

自产危废暂存库废气

采用微负压收集,废气采用酸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食堂油烟

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于食堂屋顶高空排放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固废

生活垃圾

厂区内分类收集、暂存,由环卫统一清运。

符合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危险废物

厂区内收集、暂存,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噪声

设备噪声

①采购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削减噪声源强;③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安装吸声材料,对生产车间等设置隔声窗;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⑤加强进出厂区大型车辆的管理。

企业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环境风险

①强化风险防范;②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③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④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达到风险预防及控制要求。

五、 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浙江盛奎实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8万吨铝灰渣项目(调整)所在地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属于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基本上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气经相关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噪声经降噪隔声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预测分析结果也表明,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要求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 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范围、对象: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的团体及公众。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1月19日~2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盛奎实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联系电话:0571-87242326

联系电话:潘 13858938896

联系电话:0574-62736306

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6-7层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丈亭镇台商投资工业园区

余姚市梨洲街道谭家岭东路2号附楼三楼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综合受理(发证)窗口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盛奎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月 19 日